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从事医疗废物处置,可不是闹着玩儿的,那是得经过行政许可的.处置医疗废物既然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二十二条: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有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活动。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从事医疗废物处置,可不是闹着玩儿的,那是得经过行政许可的。随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为大家详述如下,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一、处置医疗废物属于劳务还是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处置危险废物取得收入征免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587号)规定:单位和个人处置危险废物以及医疗废物、放射性废物业务属于垃圾处置劳务的范畴,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对其取得的处置费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很显然,即使是在营业税时代,处置医疗废物都属于增值税里的垃圾处理应税劳务,不属于应税服务。
二、处置医疗废物的增值税执行哪档税率?
处置医疗废物既然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那么,一般纳税人其增值税税率执行的是13%,应按照“2010200000000000000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开具增值税发票。
三、处置医疗废物免征增值税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规定:“二、对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免征增值税。垃圾处理是指运用填埋、焚烧、综合处理和回收利用等形式,对垃圾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的业务。”
自2015年7月1日起,上述115号文被《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全文废止。
因此,自2015年7月1日起,处置医疗废物不免征增值税。
四、处置医疗废物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规定,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范围按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执行。
“垃圾”是指城市生活垃圾、农作物秸杆、树皮废渣、污泥、合成革及化纤废弃物、病死畜禽等养殖废弃物等垃圾。
“垃圾处理”是指运用填埋、焚烧、综合处理和回收利用等形式,对垃圾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的业务。
明显,处置医疗废物虽然属于处置垃圾劳务,但却不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列举的范围,不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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